2008年11月19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中国风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历时近十三个小时,“华南虎照”造假者周正龙涉嫌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案二审于11月7日晚间终于尘埃落定。法院作出最终裁定:判周正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期三年执行,并处罚金两千元人民币。所得两万元奖金上交陕西省林业厅。
周正龙和他的律师们
梁娟

  一审:
  律师委托受质疑
  张勇刘新有罪辩护
  7月初,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律师顾玉树从北京辗转到镇坪县周正龙家。他获得了周妻罗大翠信任,并与之初步签订委托律师协议。由于周正龙与外界信息不通,在看守所里,周正式委托安康市律师协会推荐的张勇和刘新作辩护人。
  两名律师先后6次会见周正龙,查阅了案件材料。张勇说:“通过调查案卷我们发现公诉机关有确凿的证据链条,而且周正龙没有能够提供有力无罪证据,因此我们决定为他作有罪辩护。”
  张勇和刘新接受委托被疑为司法部门指派,他们的辩护思路遭到一些网民指责和批评。
  9月27日庭审中,面对公诉机关指控以及在法庭质证阶段,张勇和刘新多次表示“没有意见”、“没有问题”,让一些人对一审的司法公正产生怀疑。
  庭审进入尾声时,张勇和刘新的辩护词赢得人们认同。张勇和刘新对公诉机关指控周正龙用老虎画拍摄假华南虎照片骗取2万元奖金构成诈骗罪不持异议。但请合议庭量刑时除考虑2万元已被公安机关追回外,应考虑周正龙诈骗之所以成功与林业部门未尽审查、鉴别职责,草率召开新闻发布会确认华南虎存在并对周正龙实施奖励有直接关系。而且奖金2万元有相当大随意性,周正龙只是被动接受而已。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华南虎照”造成极坏社会影响,张勇认为周正龙并不具备将个人行为上升为行政行为的能力,是相关行政部门草率向社会发布消息,以行政确认方式认定镇坪县发现野生华南虎,其后又对媒体关注和公众质疑不予理会,才使政府公信力受损。让周正龙来承担这一后果是不公正的。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周正龙非法持有军用子弹93发,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张勇辩护说,我国相关法律解释对于行为人确因生产、生活所需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经教育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依法免除或者从轻处罚的相关规定,周正龙在量刑时应免除处罚。
  旬阳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周正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
  10月10日上午,周正龙正式提出书面上诉意见,并同意他妻子委托的律师为他进行辩护。来自北京的律师顾玉树和陕西律师杨建军为周正龙二审进行免费辩护。

  二审:
  周正龙认罪求轻判
  律师无罪辩护不放弃
  二审庭审前,周正龙与律师达成无罪辩护意见。在法庭开始调查陈述时,周正龙却说:“我认为一审法院处刑过重,我认错,希望法庭从轻处理。”
  正在与控方进行无罪激辩的律师顾玉树问周正龙,在与辩护律师会面中周正龙曾说自己拍摄的是真虎,“为什么在这个问题上出现反复”?周正龙回答:“我不需要反过来说这件事是真的。这次是我最后一次机会,我要认罪希望法庭帮我减轻刑期。”周正龙的态度让律师错愕。顾玉树表态,虽然周正龙认罪了,但他仍将为法律的正义负责,将无罪辩护进行到底。
  庭审中,顾玉树律师将辩护重点放在周正龙所拍的“华南虎照”是真老虎和还假老虎问题上。但在大量证据链条和周正龙口供面前,尤其是当周正龙反复强调自己要认罪争取从轻处罚时,顾律师的辩护显得缺乏说服力。
  律师杨建军将辩论集中在周正龙不具备诈骗罪的主观故意上。杨建军从检察机关提供的多名证人证言中构建支持自己观点的证据链条,证明周正龙从来没有主动向任何人索要过奖励。陕西省林业厅2万元奖励决定的过程周正龙本人没想参与,林业厅主动奖励表明周正龙不是直接故意犯罪。周正龙交给谢坤元相机和照片时没有索要钱,不符合诈骗罪发生在货物交付一刻的规定。
  发现周正龙在庭审中多次承认错误请求法庭轻判后,杨建军在法庭辩论阶段改变辩护技巧。他说:“如果法庭作有罪判决,请求判决缓刑。”
  杨建军认为,一审判决在3年以下,符合法规适用缓刑规定。周正龙的造假行为对社会危害不严重,他在一审时也写过悔过书,二审中多次承认错误。同时周正龙家里确有困难,请求法庭判周正龙缓刑。
  除周正龙的辩护律师,“打虎派”知名人物郝劲松在一审二审时都到旬阳县城,一审要求旁听未获准。17日二审时,郝劲松和“打虎派”的傅德志、“挺虎派”的刘里远进入视频直播室旁听。
  郝劲松对记者说:“委托辩护律师尊重了家属的意愿,罗大翠也允许出庭作证,我们虽说未能进现场,但通过视频及时了解了庭审情况。”
  (梁娟)